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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有权拒绝答疑吗 法官有权拒绝答辩吗

一位律师同行给我请教:庭审中,法官往往不同意代理人发问,故,怎样破解这一问题?

说句心里话,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从2014年最初有意识的关注当事人发问权,不断遇见剥夺或者限制发问权的问题,每一次障碍都会促使我考虑、寻觅、。

《当事人发问权理论和实务研究》;《当事人发问权制度探析》这两本书,就是自2014年至2021年期间寻觅的成果。非常是最近这两三年,我又提出全方位庭审技能体系这样的概念。全方位民事庭审技能体系的构建,应该以发问权为核心,以阳明心学为哲学根基,以程序性事项影响庭审进程以及裁判结果,以道御术以术得道。

根据近十年的实战经验,我认为有五种有效方式可以破解发问权障碍。

第一、通过程序性事项来识别与判断法官能不能公平审理。一审案件,庭前我一般会提交给对方当事人下发到庭令申请书(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庭审直播申请、转普通程序申请,通过程序性事项识别与判断法官能不能公平审理,做好启动回避程序预案。在比较多的案件中,设计很多问题,无需发问,就能预判裁判结果。法官不让发问,启动回避程序是最好的保障措施。事实上,在庭前应当对法官有也许阻止你发问的情形作出预判,在交代诉讼权利与回避权时就应当启动回避程序,而不能等到发问环节在行使回避权。

第二、法官不让发问,可以说服法官发问权是当事人最重要的诉讼权利,一般法官都能准许。尽管民诉法以及司法解释没有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享有相互发问的权利,但发问权是当事人应有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发问权是质证权与辩论权的范畴,发问是质证与辩论的一种具体方式。

第三、转化为法官询问。发问的问题和本案查明案件事实有关联,可以请求法官以职权进行调查,当事人发问权转化为法官询问。

第四、作为上诉的理由。有一位律师兄弟与我探讨提出壹个化解方案:将发问提纲提交法院,法官阻止发问 ,作为上诉理由。

第五、启动刑事控告程序。有些案子通过发问也很难化解,这个时候要思考到对方当事人是不是涉嫌虚假诉讼,妨害作证罪等犯罪,启动刑事控告是一条特别重要的方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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