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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监需要什么手续 探监需要带什么

监狱一般探视的时间长度规定是:每月准许会见一至两次,每次30分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需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但最长不超过一小时,对分级处遇为一、二级与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的,会见时间延长至一小时。

监狱一般探视的时间长度规定是:罪犯会见亲属(或监护人),每月准许会见一至两次,每次30分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但最长不超过一小时,对分级处遇为一、二级与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的,会见时间延长至一小时。

(1).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3).到劳教所中探望被劳动教养的亲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亲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

(6).到强制戒毒所探望被强制戒毒的亲友

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与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标准,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守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与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朋友姐妹及其配偶。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和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说明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第五条: 监狱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应当包括会见人范围、会见时间安排、会见办理步骤、所需相关证件等内容。罪犯亲属、监护人,可以给监狱提出会见申请。

第六条: 罪犯亲属、监护人第一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与和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非第一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未成年人可以凭户口簿会见。

如果犯罪嫌疑人因为触犯法律被判刑在监狱进行服刑的,经家属申请鉴于会向予亲属每月一至两次到监狱探视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每次是30分钟,需要延长时间的批准通过可以最长延长至一小时,全程有监控进行监视和录音。前来探视的亲属需要携带相关有效证件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