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哪些?
民族自治机关:
1、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相应的各级人民政府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2、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3、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4、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5、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扩展资料:民族自治机关是指在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相应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并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是我国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民族区域自治有哪些?
我国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1、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地处中国北部,东北部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交界,南部与山西、陕西、宁夏相邻,西南部与甘肃毗连,北部与俄罗斯、蒙古接壤,属于四大地理区划的西北地区。
2、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陆地边境线5600多公里,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斯坦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新疆现有55个民族成份,主要居住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满、达斡尔、塔塔尔、俄罗斯等民族,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3、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首府银川。位于中国西北内陆地区,东邻陕西,西、北接内蒙古,南连甘肃,宁夏回族自治区总面积6.64万平方公里,位于四大地理区划的西北地区。
宁夏地形从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丘陵沟壑林立,地形分为三大板块:北部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宁夏地处黄河水系,地势南高北低,呈阶梯状下降,全区属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
4、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府南宁市,位于中国华南地区,东界广东,南临北部湾并与海南隔海相望,西与云南毗邻,东北接湖南,西北靠贵州,西南与越南接壤,广西陆地面积23.76万平方千米,海域面积约4万平方千米。
5、西藏,简称“藏”,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地区,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面积122.8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
我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有哪些
1、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简称蒙”。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横跨中国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地区,接邻八个省区,是中国邻省较多的省级行政区之一。内蒙古下辖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巴彦淖尔9个地级市;兴安、阿拉善、锡林郭勒3个盟;另外有满洲里、二连浩特2个计划单列市(县级市);52个旗(其中包括鄂伦春、鄂温克、莫力达瓦达斡尔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17个县,11个盟(市)辖县级市,23个市辖区。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简称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位于中国西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也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六分之一。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陆地边境线5600多公里,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斯坦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新疆现有47个民族成分,主要居住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满、达斡尔、塔塔尔、俄罗斯等民族,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3、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简称桂”。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文:GvangjsihBouxcueghSwcigih),首府南宁市。得名于岭南西道、广南西路,南临北部湾,是中国唯一沿海的自治区。与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相邻,并与海南隔海相望,下辖14个地级市,111个县级行政区(40个市辖区、8个县级市、52个县、12个自治县)。
4、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全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首府银川市,成立于1958年10月25日,是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处在中国西部的黄河上游,东邻陕西省,西、北部接内蒙古自治区,西南、南部和东南部与甘肃省相连。南北相距约456千米,东西相距约250千米,总面积为6。64万多平方千米。是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辖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
5、西藏自治区:西藏,简称藏”。西藏自治区(藏文:???????????????????,藏语拼音:PoiRanggyongJong,威利转写:Bodrangskyongljongs),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120。2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317。55万人。
中国有哪些民族自治州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机关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2、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由本行政区域内的各族人民依法选举的代表组成。自治区、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3、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州州长、副州长,自治县县长、副县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根据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和自治县县长的提名决定,每届任期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民族自治区的成立时间
民族自治区的成立时间:
1、内蒙古自治区: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九五五年十月一日。
3、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五日。
4、宁夏回族自治区: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5、西藏自治区:一九六五年九月九日。
我国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有几个
5个。我国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有5个,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国家宪法的规定,各少数民族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制度。
一、国内民族区域自治区的权利:1、自治区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2、由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二、国内民族区域自治区的性质:自治区的设置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有利于巩固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民族自治机关有哪些
民族自治机关是指在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相应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并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是我国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相应的各级人民政府,它是我国一种特殊的国家机关。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一共分为几级
分为三级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州是介于自治区与自治县之间的民族区域,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划分三级行政地位的依据,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的多少、区域面积的大小。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显著优势。
历史昭示人们,只要人们不断巩固和发展这个显著优势,就一定能战胜任何破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图谋,以不断增强的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力量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指的是哪里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在其聚居地方依法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指的是自治区、自治州以及自治县这三个行政区域,划分三级行政地位的主要依据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的多少、区域面积的大小。
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有哪些
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有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在其聚居地方依法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划分三级行政地位的主要依据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的多少、区域面积的大小。
《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在具体的设置规定上,相当于省的民族自治地方成为自治区,介于省与县之间的称自治州,相当于县的称自治县。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才是民族自治地方。在设区的市设立的区、在县以下设立的民族乡都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华中地区有多少个民族自治县
华中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湖南,江西,其中包含9个民族自治县。
自治县,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市辖区、县级市、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直辖市管辖或由省直接管辖,是中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的县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